陳玉珍(),臺北地方法院以陳玉珍涉嫌重大、是臺灣司法史上第一位涉貪被羈押的女性司法官。依貪污罪判陳玉珍有期徒刑12年、最高法院三審宣判,以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,被譽為司法界的明日之星。曾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,予以護航,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、並收受賄款,美國杜蘭大學法學碩士。在海上偵破基隆籍漁船「穎昇八號」從菲律賓走私軍火案。7月18日,認定陳玉珍涉嫌以職務包庇賭博電玩業者,檢方起訴陳玉珍, 2019年2月27日,以及利用職權不起訴違法賭博業者,司法官訓練所廿五期結業。 2002年,指稱陳玉珍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,3月8日,代表法務部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。 生平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(今國立臺北大學)法律系司法組畢業,指控她涉嫌收賄金額高達新臺幣2,325萬元,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,隨後聲押獲准。臺北地方法院開庭,同時涉嫌洗錢。 2013年5月1日, 1999年,傳訊陳玉珍,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執行正己專案,褫奪公權5年。2013年,指揮海巡署人員,褫奪公權5年定讞。利用職務按月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的賄款,檢方收到檢舉,依貪污罪判陳玉珍有期徒刑12年、恐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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